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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港经济政策反思

回归中国后的香港能否保持它的繁荣稳定?这是1997年英国卫报的著名文章“香港正在沉沦中”提出的疑问。现实,似乎正给出答案。

原定今年9月在香港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政部长会议,据说由于“面临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已经决定改在北京举行。这对香港形象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参加会议的世界各国政要精英们失去了一次近距离观察香港现状的机会;香港失去了作为全球经济最自由的国际大都市在主办大型国际活动中展示其“社会井然有序、政府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的一个舞台,中国政府似乎也丢失了要在香港回归后保持其“繁荣与稳定”的承诺与自信。

CEPA得失与经济谋略

论及北京对香港的经济政策,最主要的是2003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港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如今已过十年,是到了对CEPA的作用与效果进行回顾与检讨的时机。

概括来说, CEPA是为香港的资金、技术与货物北上大开绿灯。其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1)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2)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3)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但是,就CEPA框架下的北京这十多年对香港的经济政策的实际效果,借用大陆官方与对手博弈谋略常用的一句话来比喻较为恰当:拉出去、打进来

“拉出去”

所谓“拉出去”是指大陆官方在CEPA策略下咄咄逼人的对港招商政策。尤其是这十多年来持续不断、亦步亦趋地对香港的企业进行拉网式的、不计后果、不顾一切的,许以免税、减费、低成本的优惠政策的诱惑,以至于香港的数万家企业搬迁至大陆,造成了香港实体经济的空心化。

纵有CEPA协议下的香港货物进入大陆零关税的种种优惠,但没有了实体经济支撑的香港还能有多少产品出口售往大陆呢?香港政府统计局的资料显示,由香港输往大陆的货物多年来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其中,2007年(-18.9%),2011年(-5.5%),2012年(-10.4),2013年(-40%)。

香港的四大支柱产业是金融、旅游、贸易及物流(航运)、专业服务及其他工商业支援服务。但对于实体经济空心化的香港而言,这与CEPA的亮点是港产品零关税却毫无相干,可见香港实际状况与港货北上的优惠对接不上,货不对版。

同样,中央政府对香港支柱产业进入中国大陆也极力拉拢,例如进入条件要求外国银行的母行总资产需达二百亿美元,而香港银行只要六十亿美元的总资产即可。但就进入中国大陆的港资银行而言,其对改善香港的就业和税收的毫无帮助。中港两地税务部门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因此这些银行的税收都留在了大陆;至于银行盈利,那只是肥了银行的大股东,与广大香港市民无缘。

几乎大陆的所有省份都争相向香港的四大支柱产业伸出了招商的橄榄枝。其中既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金融中心”大都会,也有边远省份,例如广西;甚至连珠海、惠州、佛山等二线城市也开出了吸引香港金融业落户的优惠条件。深圳市政府十年前颁布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几乎囊括了所有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隶属于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如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票据单据处理及备份中心、支付结算中心、研发中心、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中心、业务营运中心等法人和非法人机构。

港资来深圳开办上述金融及附属机构,首先获市政府奖励500-1000万元人民币,然后注册所在地的区政府还要再奖等额的一份。换言之,假如在深圳龙岗区开设一家金融企业,可以拿到双倍的500-1000万元人民币奖金各一份。

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政府将其大力扶持的四大产业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物流、金融、和文化产业。显然,其中的金融与物流业与香港的四大支柱产业重叠,这样便导致了双方在该领域的较量与竞争,甚至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例如,深圳在前海划出一片空地,以发展金融业为主,面向香港的银行招商,以政策红利、税收优惠、制度创新、吸引人民币回流为诱饵,号称要将香港金融机构云集的中环搬过来。

2013328,香港国际货柜码头工人发起了一场战后最长的罢工行动,事件的起因源自1997年回归以来“薪酬有减无增”;社会各界一致声讨和黄集团的老板为富不仁,但我们用经济学的眼光看问题可以发现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据香港政府统计,香港港口的货柜吞吐量近十年来呈持续下降趋势,例如2011年为2438.4万标箱,2012年为2312.6万标箱,2013年为2240万标箱。

在商言商,一家企业的经营业务收缩,盈利减少,又怎么指望他能够给工人们大幅加薪呢?

回望大陆,环珠江口的有黄埔港、广州港、南沙港、珠海的高栏港,而深圳更是先后建成蛇口、赤湾、妈湾、东角头、福永、盐田、下洞、沙鱼涌、内河9个港区,建成各类泊位128个,将大量的远洋货源拦截。据测算,一个货柜在深圳盐田港起运的价格比在香港的成本要低200-300元。既如此,作为出口加工基地的珠江三角洲,还有多少货柜愿走香港码头出洋呢? 2013年年底,全球集装箱班轮公司已在深圳港开通219条国际航线。深圳港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34亿吨,增长2.59%;外贸吞吐量1.82亿吨,增长2.64%;集装箱吞吐量2327.85万标箱,增长1.47%;旅客吞吐量490.20万人次,增长13.32%,四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其中集装箱吞吐量以超过香港百万标箱的成绩稳坐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

“打进来”

首先是指中国大陆企业蜂拥到香港交易所上市。

近年来中港两地政府放松审批鼓励更多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截至目前,内地企业在香港市场上市187家,筹资2109亿美元。此外,还有约500家小红筹公司。内地企业市值占港股总市值达56%,成交金额占香港交易所总交易额的71%

“吸纳国际市场资金,经历国际市场监管洗礼”——这是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口号。有可能的是把香港股票市场变成另一个A股市场,加速融合到内地的经济格局中。

其二是指大陆的中资企业对香港本土企业蛇食鲸吞般的收购及兼并。

回归前的香港曾有一段港资取代英资的好时光,李嘉诚的长江实业收购英资的和记黄埔,包玉刚购入“九仓”和“会得丰”,其他的香港华资吞并了中华煤气、香港电灯、置地等一批英资上市企业,形成一个港资企业与港资银行齐头并进的时代。

但香港回归后,大陆的“国进民退”的模式被复制到了香港,香港的经济结构也由“英资退、港资进”,转变为“港资退、中资进”的时代。

“港资退、中资进”

大量的中资企业来香港搵食,从1979年前的122家增加2011年底的3300多家,总资产规模已超过10万亿港元,业务范围遍及香港经济各个领域,其中,在银行、保险、旅游、建筑等领域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部分产业已拥有超过25%的市场份额。

在资金雄厚、虎视眈眈的大陆国企面前,众多的香港企业风声鹤唳、噤若寒蝉。现在只要有一家香港金融机构透出转让的信息,必定有多家中资背景的大企业争相出价。随着近期创兴银行被广州的越秀集团买走,土生土长的香港中小型银行仅剩下大新和东亚。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感叹道:如今家族银行很难与中资银行竞争,如果有机构以34倍市净率收购东亚(参照招商银行收购永隆银行价格),一定会考虑。

论及中资银行对港资银行的收购如囊中探物般轻松,最受瞩目当是2008年招商银行高价收购永隆银行。彼时,香港中小型银行的市净率一般为1.2-2.5倍,离谱的是,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的价格是永隆银行当年一季末市净率(账面价值)的3.1倍,被公认为是“历史上的香港银行业最昂贵的收购”。被树立为香港银行业收购价格的标杆。

近来,“自由行”颇受争议,因为商铺租金飙涨,在2011年香港倒闭的中低档餐馆便有几百家。卖面不如卖衣;卖衣不如卖电器;卖电器不如卖名表名包。坐收“自由行”渔利的自然是那些大牌欧美奢侈品背后的外国股东,与广大的升斗小民无缘,但他们却要承担了这种人潮涌动平添的诸多市井乱象,香港《明报》的一项调查显示,每三个香港人之中就有一人对“自由行”有抗拒情绪,

香港困境

香港社会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既有香港政府施政不当的原因,也有中央政府对港经济政策偏颇的问题。从目前看,这样的惠港政策不是向民生倾斜、给穷人雪中送炭,而是为富商们锦上添花!

回归15年来,香港的恩格尔系数越来越严重。香港政府统计处的数据称:香港目前的贫富差距水平已经超过了新加坡、英国和澳大利亚。在2011年,香港的恩格尔系数上升到了0.537,而10年前仅为0.525。香港的贫富差距目前处于回归后的最高值。另据香港政府统计处资料,虽然香港在2013年第二季度失业率为3.3%,但15岁至19岁青少年失业率却高达13.5%20岁至24岁青年失业率亦长期维持在8%以上,占失业人口的1/4左右,处于底层的民众日益成为引发香港政治不稳定的负面因素,他们是占领中环的主力军。

产业空心化是香港的年轻人很难就业的主要原因。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前年某港资银行与广东某市政府签订了将其后勤基地搬迁协议后,立马回头动手裁减了其香港总部的五百名后勤员工。

近年来,占领中环的运动在香港持续升温,表面上看是争2017年的特首普选问题,但实质上,所有的政治问题都是经济问题,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和反应。在现实社会中,民众是安居乐业或民怨鼎沸甚至民不聊生,都能通过其政治态度、价值取向得到反应。据香港大学民意网站调查,港人对香港政治的满意度,从1997年上半年调查的45.3%,下滑至2013年上半年13.3%;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净值也从1997年下半年的45.3%,跌至2013年下半年15.2

国家战略

概括而言,无论是“拉出去”,还是“打进来”,都是一种对香港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关联价值乃至经济结构的分化瓦解的策略手段。近期传闻广东省政府正在规划要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的“粤港澳自贸区”体制设计并报中央核批。令人错愕的是,倘若粤港澳三地如此快速融合,岂不是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相悖?难道“五十年不变”的允诺要缩短?难道一个被誉为全球经济最自由的城市、一个经济体制多元化的香港要就此了结。

台湾上个月发生了学生反“服务贸易协定”、占领立法院办公大楼的事件,这与香港正蓄势待发的“占领中环”运动在表面上看毫无相干。但实际上这背后都表达了两地底层民众对于北京政府的港台经济政策的不满和抗争。

然而,香港能否保持“繁荣与稳定”的问题却是更高层次的国家战略问题。毕竟,“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的良好形象可对将来台湾的回归起示范作用。

  中

后记:文章写于5月初,刊登在6月1日出版的信报财经杂志。没想到7月发生了占-中,更没想到台湾民进党在此次六合一选举中打出了“选了国民党、台湾变香港”的口号,结果,深得民心,国民党一败涂地。

又及,我国调整政策,辑录于下:

 

人民网>>时政

2014120910:44

 

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

 

原标题: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现就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等,在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以下统称税收等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增长和产业集聚。但是,一些税收等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违反我国对外承诺,引发国际贸易摩擦。

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通过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反对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主要原则。

1.上下联动,全面规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统一要求,清理规范本部门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各地区要同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凡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都要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既要规范税收、非税等收入优惠政策,又要规范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

2.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既要立足当前,分清主次,坚决取消违反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做到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逐步规范其他优惠政策;又要着眼长远,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进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建立举报制度,动员各方力量,加强监督制衡。

三、切实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

(一)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二)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允许企业低于统一规定费率缴费。

(三)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其他优惠政策,如代企业承担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营成本、给予电价水价优惠、通过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形式吸引其他地区企业落户本地或在本地缴纳税费,对部分区域实施的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等,要逐步加以规范。

四、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特别要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确保没有遗漏。

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于2015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本省(区、市)和本部门对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情况,由财政部汇总报国务院。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非税收入及财政支出优惠政策,财政部要牵头定期评估。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具有推广价值的政策,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明确执行时限的政策,原则上一律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执行时限的政策,要设定政策实施时限。对不符合经济发展需要、效果不明显的政策,财政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或取消的意见,报国务院审定。

(二)健全考评监督机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将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建立目录清单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事项外,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制定、调整或取消等信息,要形成目录清单,并以适当形式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和引导各方力量对违法违规制定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行为进行监督。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和问责制度,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税务总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制定税收等优惠政策行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违反规定出台或继续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地区和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政策制定部门、政策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中央财政按照税收等优惠额度的一定比例扣减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或转移支付。

六、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财政部牵头的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完善相关政策。在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努力促进就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要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事关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及时督查,切实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国务院

20141127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209/c1001-26175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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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幸平

王幸平

151篇文章 93天前更新

曾在金融院校任教,在深圳特区央行、中资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工作,爱好旅游,关注金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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