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为是解放军韶关军分区的一名战士。今年7月份在一次抗洪抢险的行动中被洪水卷走,其牺牲后被广东省军区追记一等功,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抗洪英雄”称号(见本报报道)。
李大为的尸骸是在其失踪后的40天找到的,尽管已面目全非,但其尸骸上的那件救生衣、穿的那套作训服,还有肩章上的军衔都能足以确认他的身份(见本报报道)。
解放军和公安干警们在和平年代屡屡参加抗洪救灾,并被传媒广泛报道而“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的爱民赞歌”,笔者印象深刻的是80年代《中国青年报》刊载的一幅获奖摄影作品:一位小伙在水中推着一位坐在木盆里的大娘,而洪水已漫过他的脖子,但其微笑地对着镜头。小伙子显然是一名警察,他戴着那顶大沿帽,国徽——帽徽在闪光呐。
尽管该幅作品获大奖,但没有人对其细节提出质疑:比如为什么在水中还戴着帽子呢?
也许从那以后吧,军警们出现在抗洪救灾的照片或电视节目里,尽管浊浪涛涛但都是穿戴整齐的。那也是必须的——假如他们甩开膀子,在水中穿个裤头、背心什么的,观众也许在视觉上产生疑问,这些人是军人吗?是民兵或者民工吧?
人们常说水火无情,在火灾里,衣服被烧着了,要尽快脱掉;在水中要想身手敏捷行动自如,当然是穿得越少越好(裸泳有碍观瞻,其创下的世界纪录是不被国泳联承认的)。笔者曾经感到纳闷,为什么全世界的海军水兵服的模式都是一样的,后来一位老军人的解释使我恍然大悟:海战,总有不幸的一方要在军舰被击中时要跳海逃生,因此尽快脱掉身上的衣服成了落水保命的前提之一,而水兵服的设计是以方便脱弃为前提的:它上衣领口宽大,胸前是没有扣子的,人往水中一跳,借助水的冲撞力,挂有军衔的上衣已经从头脱去了;而裤子呢,自然是裤腿宽大,更主要的(男水兵)的裤子前方大腿间也是不开襟且没有扣子拉链的,(象女人裤子一样),而水兵的腰带更是好解,是那种扣式武装带,人跳入水中,轻按皮带扣子,双脚一蹬,整条裤子就会随流而去。当然谁也没注意到男水兵在小解时一定要先解腰带脱裤子的窘境,毕竟平时多流汗多找麻烦,战时才能少流血啊!看来水兵服并非仅仅“好看”,实用才是它的精髓。
然而军人出征,军容不整又成何体统呢?再说现在的视讯手段发达,你在抗洪救灾这等弘扬爱民拥政的大场面,记者们的“长枪短炮”(摄影器材)正对着你呢(本次获奖的抗洪英雄就有多位摄像记者呀),穿着裤头出镜,那像话吗?
据说当年在老山前线的猫耳洞里,雨季来临时是又湿又热又闷,解放军战士们在洞中坚守,从军官到士兵全部脱得精光,不脱的严重后果是“烂裆”,央及后代呢。还好,那时也没听说哪位记者同志追着他们一起钻入洞里搞创作的,因为越南人的枪子不长眼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毛主席语录我们过去都能倒背如流。然而,近年来关于死亡价值的话题又被人们不断提起、争论。例如,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我们势单力薄年纪轻轻的中小学生是否又应该象张高谦、刘文学那样为了集体(生产队)的一把辣椒、一个小羊羔那样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视死如归;面对色胆冲天的强奸犯,那些如花似玉的弱女子是否又要以死抗争保住贞洁;现在的问题是:陆军人老大哥们跳入水中(抢险)为什么不能像海军战士在水中那样(下意识的)脱掉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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