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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1月27日,时任中国央行行长的戴相龙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中国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过渡安排,从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义务,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这意味着中国从此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包括所有无形贸易的支付和转移不加以限制。

  至此,中国除资本项目外部分地实现了外汇管理体制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

  12年过去了,中国外汇管制下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近期有了突破进展,这是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近期推进与实施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资本项目可兑换初步形成

  当前,中国的外汇管制仅剩下“资本项目不可兑换”这一最后防线,而其是否依然有效,是否能抵御不可预测的风险,无论是官方或民间学者都存在一定认识上的误区。

  当前一个主流的观点是:“人民币国际化没有日程表,但预测,5年后人民币将成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10年后可能成为完全可兑换货币,15年后可能成为许多国家中央银行的储备货币。经过15年努力,人民币有望实现国际化”。

  诚然,无论是基于世贸组织自由贸易的游戏规则,或我们所期待的人民币进入SDR一篮子货币并增加权重,还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尤其是履行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承诺与应尽的义务,都要求中国央行尽早做出部署,促进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实现。

  随着2011年来央行频繁地颁布一系列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法规和相关措施的实施,笔者认为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策略目标,实际上已经通过境外结算的渠道迂回实现了。尽管中国金融监管当局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当然,中国外汇管制实施了几十年,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对外汇的管控相当有效。但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跨境双向投资的展开,固守原有外汇管制模式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与成效。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迹象日趋明显,从大宗商品升降到股市波动都愈发同进共退。

  本文试图论证中国的资本项目已经初步实现了自由兑换。其逻辑是:尽管中国境内的资本项目管制严厉,但境外货币市场的人民币与各种国际硬通货的兑换却是自由的;同时人民币及相关外币的跨境流通渠道畅顺;境外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机制必然会影响到国内资本市场,并且在本外币的价格与流动的方向、数量上反映出来,例如汇率波动、利率趋向均衡、以及基于套利的美元流入及逆转等。于是得出结论:名义上的中国资本项目管制已经被绕过,人民币作为自由兑换货币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其相关逻辑关系如图1。

  在图1中,境内货币市场是一个受管制、非自由兑换的市场;而境外货币市场则是一个无限制、自由兑换的市场。只要跨境资金进出的管道畅通,境外货币市场的自由兑换功能势必反作用于境内市场,不断削弱、侵蚀其管控功能,从量变到质变,从而降低中国资本项目管制的效果。

  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的法规

  2011年10月14日,中国央行颁布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在认可境外投资者(外商)以人民币对中国境内进行资本投资的前提下,规范与细化了这项业务的具体操作。应该说,这是为境外人民币回流国内创造了条件,并由此迈出了外币兑换在资本项目管制下走向解禁的重要一步。

  此前,为了实施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步骤,中国央行已陆续颁布了多个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和放松资本管制的法规,主要有:《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管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

  国际上公认的一国资本项目自由化的含义,是指该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及金融账户项下的货币自由兑换,即取消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及金融账户下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兑换限制、区域限制、补贴及课税等,实现资本项目在国际间(境内外)的自由流动。

  多年来,在管制下一笔投资或投机的资金进入中国境内运作后获利至退出,其操作流程大体如下:外币入境——结汇变人民币——以人民币投入境内实体或虚拟经济运行——以人民币购汇变身外币——外币出境。

  而中国资本项目管制主要在“资金进出”环节以及“货币兑换结售汇”环节进行控制。

  现行受管制的资本项目外汇流入包括: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收入;境内机构境外借款,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等;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股票取得的收入。

  对应的资本项目流入渠道有:贸易、非贸易出口收汇;实业投资(FDI);外债借入(中长期、短期);QDII;关联企业内部资金调拨;离岸银行存款。

  具体分管部门有多家,例如进入方面,实体投资如由商务部审批;借入中长期外债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借入短期外债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审批等。而无论是投资企业的资本金“结汇”或对外借入款项“结汇”均需通过外汇管理局的逐笔审批。

  而流出渠道有:贸易、非贸易进口付汇;偿还外债或对外担保履约QFII、FDI利润汇出或清盘汇出;关联企业内部资金调拨。

  同样,在外资撤出方面亦有相应多个管制条款,需具备诸多条件方能购汇及汇出。

  然而,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逐步推进,上述繁杂、令境外投资或投机资本颇受制约的进出中国境内途径变得可以绕过了。

  例如,在入境方面,假如香港投资(投机)者以人民币资金进入,就省去了必须经外汇管理局把关审批的结、售汇的货币兑换环节;同样,企业以投资盈利并增值后的人民币本金加利润汇出到香港亦简单,香港货币市场上兑换成外币更方便。

  由是,过去多年进入境内的外商投资资本假如要撤出中国内地,就不必完全通过外币汇出的渠道了,它完全可以以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名义绕开资本项目外汇管制流出境外,然后再换给央行指定的人民币在港清算银行——中银香港,拿回等量的外币。

  简言之,若出现资本外逃,则其假人民币国际化来实现跨境流动基本无障碍。其业务操作是以相应政府部门及央行政策法规的支持为条件的。

  境外资本流向实证分析

  为证明上述所言资本项目外汇管制已被弱化,这里探讨近期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情况,可以观察到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实施三年来的几个特征:

  1.单向流动

  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并不平衡,存在人民币单向流出的问题。据央行数据,2010年度5063亿元人民币结算量里,进口付款比例大约为85%-90%,出口付款人民币结算比例在10%-15%。而2011年前三季度进出口付款比例也大致与此相同。

  单向流动的原因可以用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境内外货币市场上的利率差别来解释,相较于美联储宽松货币政策下美元、港元存款的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在境外增持人民币再利用离岸存款调入境内,可获得人民币一年期基准利率3.5%,而在许多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中,其(保本)收益率甚至能达到了5%以上;另一方面,持续升值的汇差也相当诱人,例如,2004年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港元)升值37%,而2011年汇率升值了3.7%。

  在上述理由下,境外机构与个人都有意在资产配置中保留一定比重的人民币而不愿卖出,持币待涨使得人民币单向流出特征相当明显。

  但近期,随着美元指数回升和人民币升值预期降温,流向又有新变化。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统计,2010年人民币自内地进出香港的比例为3:1。即“如果有1块钱从香港支付到内地,就有3块钱自内地支付到香港”。而到2011年9月,这一比例已经逐步下降为0.8:1,出现了出大于入的逆转。

  2.香港银行业慎对人民币

  2010年7月19日,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四),作出了更多关于人民币交易的安排。同日,央行还与中银香港签署了新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中银香港由是成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通常认为人民币的更广泛使用也有利于增强香港银行业的盈利能力,由于人民币贷款可发放范围的扩大,银行可以从贷款中获取更多利润。

  但事与愿违,香港的人民币贷款市场十分狭小,因为香港的企业与个人不愿借贷人民币,原因是贷款人借入人民币用于投资或消费后,偿还时将承受相应的利差与汇兑损失。

  在利率市场化的香港,银行吸收了大量人民币存款,却找不到受贷人,只能以0.79%的年利率存放于人民币的清算行中银香港。因此,香港银行业经营人民币业务多是薄利甚至亏损的,严重阻碍了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发展。这正是港澳地区政商界吁请中央出台加大人民币回流措施的原因。

  香港银行业热衷于接受内地银行开出的备付信用证担保并向内地在港关联企业发放外币贷款,这同样可以用人民币升值预期来解释,因为银行判断抵押品(人民币)是不断增值(升值)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数据显示,2010年底,香港银行业对中国内地非银行客户的贷款总额达1.62万亿港元;2011年6月底这一金额达到2.03万亿港元。短短半年间增幅达25%以上。香港银行业的人民币贷款对象以内地企业为主,因为内地实施银根紧缩政策,内地银行的贷款利率比香港高很多,这种跨境贷款对供需双方来说是一笔双赢交易。

  除内地企业直接来香港做人民币抵押贷款业务外,还有些资质较好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筹到资金后再贷给其他国内企业。

  可见(资本项目下)境外银行贷款资金出入中国境内的管道已经相当通畅(见图2)。

  境内外企业联动调运资金

  境外资本套利利用了现有的各项法规。

  举例来说,传统资本套利的做法是企业在境外设立一个子公司,利用虚假贸易或少量商品的真实贸易辅之虚假价格向海关申报,而掩盖其将大笔的本、外币资金在境内外倒手获取利差、汇差。例如香港媒体2011年11月份曾援引业界人士的话说:“香港进口人民币贸易结算中有很大部分是非真实的”。

  最近几年,这种境内外企业联动套利的作法不再局限于实施自由兑换的贸易项下,甚至大量发生在尚处于外汇管制下的资本项目领域。这样的做法算违规吗?

  这样的操作得以实现,有赖于下述法律法规的实行:

  1.就外币而言,2004年10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汇发[2004]10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本通知所称外汇资金内部运营,是指跨国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由境内成员公司之间、或境内成员公司与境外成员公司之间相互拆放外汇资金的投资理财方式”。

  2009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发布了为“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和经营运行”的《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指出:“本通知所称境外放款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

  该文件还规定:“放款人以自有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放款的,可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划转手续;放款人以人民币购汇资金进行境外放款的,可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及资金境内划转手续。”

  上述法规条文可作为境内外公司跨境联动调拨外币的依据。

  2.就本币而言,此举相对应的是2011年1月中国央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该文件第十五条为资本流出提供了便利:“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通过本银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的,银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调拨人民币资金或向境外代理银行融出人民币资金”。

  上述两条提及的是企业在资本项下向境外划拨资金的相关便利条件;在境外资本流入方面,除了上述两个文件外,还有下述文件在人民币流入上给予相应法规条文支撑:

  2011年10月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解释“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依法来华开展直接投资活动。

  2011年10月中国央行发布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该文称:“为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范围,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制定本办法。”

  上述文件在资本项目下的本、外币的流出和流入方面,客观上给予了境内外关联企业可操作的便利条件,加速了非贸易项下的资金跨境流动。

  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

  1.跨境资金流量加剧,资本项目(顺差)大于经常项目(贸易与非贸易顺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1年前三季度数据,中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45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高达2298亿美元。

  资本项目下资金无障碍进入中国境内的论点亦可从香港银行业向内地大量放款得到佐证。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统计,截至2011年8月底,香港银行对内地银行持有的债权(包括信用证)总计2220亿美元,较2009年6月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刚开始启动时的320亿美元增长了6倍。香港银行人民币贷款总额由2011年初的20亿元上升至190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预测,在人民币FDI开启等因素的推动下,银行业向内地贷款还会继续增长。而假如银行判断失误,那么风险随之降临。毕竟美元的贷存比也已经由2010年初的30%急升至2011年11月的75%。这种巨额的跨境资金流动让香港金融管理局感受到压力,因此对香港银行业采取逆周期监管措施,即要求本港银行监管储备占银行总贷款的比率由原来的0.85,到2011年底要上调至1.4

  从数据来看,截至2011年上半年,内地企业贷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香港银行有:中银香港、恒生银行、东亚银行、工银亚洲、永亨银行、永隆银行、中信银行(国际)等。

  由于存在巨大的资本流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关联度越来越高,近期境外市场的人民币贬值预期顷刻逆转了资金流向。根据中国央行发布的数据,第三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为5830亿元人民币(合920亿美元),较上季度下降2%,两年来一路上扬的走势就此打破。根据数据,人民币贸易结算在中国经常项目交易中所占的比例从二季度的8.5%下降到三季度的7.8%,“热钱流出”之声渐起。

  2.中国央行独立货币政策愈发难以实现

  近年来中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按照弗里德曼的经典理论,当一国CPI上涨时,中央银行应该毫不犹豫地通过加息来抽紧银根,扑灭通胀之火。所以,2010年10月以来,中国央行在本轮通胀加剧伊始连续数次加息,然而每一次加息都引来了中国国际收支项目的双顺差,尤其是资本项目的大幅顺差。试想,若中国资本项目管制的防火墙有效,何以利率提高与热钱涌入同方向变动,呈水涨船高之势?结果央行为回购这些涌入的外币又必须投放相应的人民币,形成大量外汇占款泛滥,以至于其加息效果与打压通胀的目标相悖,即加息悖论。

  2011年9月、10月CPI已出现拐点,呈回落之势,但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5%与10月6.5%的通胀仍有3%的差距,负利率若此,怎么能说是中国央行用加息压住了CPI呢?若不考虑资本流动对整个中国经济的影响,则货币政策难免“南辕北辙”。而中国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正受到资本流动的空前挑战。

  3.形成人民币均衡汇率

  如同物理学实验上U形管中的水,假如中间管道通畅,那么水的流动必定使其达到均衡。

  现在境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由央行设在上海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会员交易价形成,并由国家外汇局每天发布;不过,在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上也有一个汇率,该汇率正逐步影响上海的汇率,尤其是近几个月来后者的逆动。

  依据U形管原理,假如资本流动畅通,而境内外存在两个不同的汇率,那么资本的单向流动不可避免,并与两者之差正相关,即差距越大流动性越强,最后总会达至大体平衡。

  可以预见,今后上海外汇交易中心和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产生的汇价将呈现靠拢趋势,一旦实现均衡,则人民币的市场价格就形成了。所谓“操纵人民币汇率之说”则失去了逻辑基础。

  未来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价格很可能将由某一家境外机构来发布,当年恒生银行率先发布反映香港股票涨跌的“恒生指数”而获得市场认同,形成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并获得商业利益,那么由哪家境外机构发布香港的人民币汇率,都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4.增加宏观调控难度

  2010年境内外的资金市场价格还存在相当的差距,例如境内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5%,而境外美元贷款常年在2%-3%,这也引发境内机构“内保外贷”、“内部借款”加“人民币回流”。2011年随着央行对回流政策进一步放开,香港的人民币利率转向逐步上升。但由于人民币国际化一开始主要以套利货币形式登陆香港,香港的企业与居民大多是屯币套利,用于市场结算较少,流通量更少,因此要达到境内外利率的均衡仍须很长时间。

  2011年11月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向各银行发出《人民币业务与清算行平仓的规定》,要求银行在向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平仓时,要严格执行在真实贸易背景下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指出:“若银行有不符合资格的人民币持仓,除会被要求拆仓还原外,若屡次违规的则可能会被暂停与人民币清算行的平仓活动。”

  在央行大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下,香港商家之所以仍对人民币敬而远之,且香港金融管理局对人民币单边升值后发生逆转的风险做出提示,表明人民币在香港主要是套利的金融属性在其作用,而非大量流入实体经济领域。

  诚然,货币的完全自由兑换是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但国际经验表明,一国要实现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的平稳过渡,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充分市场化的利率、价格;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及有效的金融监管;雄厚的外汇储备以对汇市进行较强的调控;发达的资金市场;外汇收支的大体平衡;完备的法律法规等。

  显然,中国形式上的资本项目管制貌似严厉,实际上跨境资本流通渠道已经洞开,境外金融资本、套利者的行为,增加了中国政府宏观调控的难度,并带来理论难题和操作盲点。

  除了上述提及的货币政策受限导致汇率、利率的境内外博弈外,还有对股市、楼市的冲击也值得研究。尤其是近期不断升温的国际板,若冒然推出,让境外投机资本获得大量本币(人民币)筹码而创造攻击机会,形成汇市、股市联动,则后果堪忧。若资本跨境流通的渠道已无障碍,一旦境外资本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失去信心,大量流出中国,则将酿成全面的金融风险。

    2011年11月13日初稿于海南三亚天域酒店 

12月8日完稿于深圳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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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幸平

王幸平

151篇文章 93天前更新

曾在金融院校任教,在深圳特区央行、中资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工作,爱好旅游,关注金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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